自攜裝置政策(BYOD Policy)
「自攜裝置(BYOD)計劃」 可接受使用政策 前言及簡介 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旨在讓學生可以在一個安全及有規範的環境下正確使用平板電腦,防止不合法、不負責任、不符合倫理規範或破壞性的網路活動發生。家長及學生必須詳閱學校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和明白其規定及限制,了解違反政策所帶來的後果。家長及學生必須同意本政策,並簽署同意書後,方可於參與自攜裝置計劃,在校內使用自攜的平板電腦(已裝MDM)。本文件一式兩份,兩份均須簽署。簽妥後,一份由家長及學生妥善保存參考,另一份則須交回學校備存。本文件亦會上載學校網頁,家長及學生可到學校網頁瀏覽相關資訊。本文件會因應教育發展需要而不時更新。 詳情可以參閱教育局有關的政策建議: 教育局 – 在中小學推行「自攜裝置」https://www.edb.gov.hk/tc/edu-system/primary-secondary/applicable-to-primary-secondary/it-in-edu/BYOD/byod_index.html 電子學習工具 學校要求學生將平板電腦視為學習工具。因此,平板電腦內的資料必須與學習內容有關聯,並且所有設定都是為了電子學習而設計的。學生只能使用單一使用者身份登錄,不應與他人共用裝置。 資訊過濾及裝置監控 學校會透過防火牆,過濾學生透過裝置從互聯網所取得的資訊。然而,在某些特殊情況下,學生可能從互聯網上取得未過濾的不當資訊。如果學生遇到這種情況,應立即通知老師或學校資訊科技人員。如果學生被發現在校內瀏覽不當資訊而未通知老師,學校保留對該學生進行處分的權利。 出於安全理由,所有無線網絡瀏覽都會受到監察和紀錄。 所有在學校使用的裝置必須先經過學校資訊科技部登記,才能在學校內使用。學校保留對該裝置進行監管、檢查、訪問的權利,該權利包括對學生電子郵件和互聯網存取記錄的存取權限。 每個已登記的裝置和保護套上都會貼上印有學生證號碼的標籤。該標籤主要用於識別使用者資料。如果裝置上的標籤遺失或損壞,學生可聯繫學校資訊科技部進行更換。未貼標籤的裝置禁止在校內使用。 學校會於學期初將學生的平板電腦重置(所有資料將會被刪除),以便本校為同學生安裝需用之軟件及教材。本校不會為學生的平板電腦進行備份,請家長於學生將平板電腦交回學校前,將平板電腦內的資料先行備份。 學校為每位學生提供了Google及Microsoft戶口,本校建議學生可備份個人數據到Google Drive/OneDrive或個人電腦。 校內使用平板電腦的守則 違反守則的懲處 [訓導處提供違規罰則及處理懲處?] 家長須知 常見問題 自攜裝置最低硬件規格要求 除非因特殊需要獲校方准許,本校只容許學生自攜 iPadOS 作業系統的平板電腦在校內課堂上使用。 中一至中三 請中一至中三家長為學生自行購置合乎本校要求規格的平板電腦,以下是建議平板電腦的規格: 中四至中六 請中四至中六家長為學生自行購置合乎本校要求規格的平板電腦,以下是建議平板電腦的規格: 聲明 學生姓名: 班別: 班號: 學生簽署: 日期: 家長/監護人姓名: 家長/監護人簽署: 日期 校方專用: 申請編號:______________ MAC Address:– —–– □ 已貼學生標籤 經手人: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______